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情,我总能记忆犹新,甚至不惜添油加醋。我得为故事负责,同时它又由我掌控,我甚至能掐住它的喉咙,看着它对我求饶。
好几年好几年前,在一个刮着台风的早晨,我骑着小毛驴摔倒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
我倒在地上的那几秒钟,我是有着精彩的心理活动的。我在想:特么怎么搞的,我怎么就滑倒了呢?对,就是那辆强生出租车抢着起步,不然我怎么会摔倒?谁会来扶我起来吗?哪怕是路过的老阿姨也行啊,或者在远处声援我几句也可以的——喂小伙子,摔了,没事吧?
这个过程大概五秒钟,过得又慢又快。我得采取行动,我单手一撑,先让屁股离开湿湿的路面,然后努力弓起整个身体。就当自己是一个可以折叠的桌子,硬把自己的身体给竖起来了。
刚才凝固的瞬间,早已恢复成一惯的车水马龙。甚至,那凝固是我一个人的错觉:奔波的世界,抢跑的出租车,我摔倒的囧况反而显得无比多余。
我要从容,我就是这样提醒自己。我慢慢地扶起小毛驴,再去找那只飞在一旁的拖鞋,然后再去捡起那只摔断的反光镜。这画面,原本都是我的第一视角完成的,但我脑海里还是自发打开了另一个摄像头:诺曼底抢滩的时候,很不幸,我的一个手被炸飞了,但我觉得除了我,没人还需要那只手了,何况它本来就是我的,那我还是自己把它捡走算了。
后来,还在那个十字路口,我仿佛梳妆完毕,仿佛一切整装待发。等着红灯再次变绿,我重重地拧了一下油门线,快速消失在路口。把刚才的凝固、从容、缓慢,远远地甩在身后。到了下个十字路口,我暗自庆幸:我应该把他甩远了吧。看似有两个人,其实自始至终就我一个人。
更久更久以前,我无意中当过一会「目击者」,当时的内心也不知道用什么颜色来形容。
那是一个暑假,本该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那天下午,天阴沉了下来。我在领居家的房间玩,其实无聊得很,也没有什么像样的玩具可以玩。我来到他们家的窗户旁,向外面看着,就那样看着。
现在我觉得,有这么无聊,还不如回家让我爸给我包书皮呢,也许包书皮的时候,他也会跟我讲一席话,一席被称之为人生最重要一课的话。可惜了,老师不教,我爸也不会,领居家的大人们都在打麻将,我站在那个窗户旁,就那样看着。
这个时候,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大人,飞速从我的眼帘左侧出现,又在我眼帘的右侧摔倒。那是我们村最大的小小十字路口,地上有很多石子,骑车骑这么快,要么家里烧菜的时候发现没酱油了,要么家里肉馅都准备好了,却发现馄饨皮子没买。我看着他摔得挺重的,再一看,他不就是谁谁谁他爸嘛。
我才反应过来,我怎么没笑啊,可已经来不及了。那个大人摔倒之后,以摔跤运动员的速度从地上弹了起来,撸了一下屁股之后,又开始环顾四周。他应该在确认,刚才那一幕是否被人看到了。
我一想到这,赶紧把我的脑袋往窗帘里面一摁,窗帘也配合得一动不动。
十几秒钟后,我再次撇出我的脑袋,看到那个大人已经重新出发,他蹬自行车的速度似乎比原来的更快,直到我的目光无法撵上那个身影。
那天的事情,我再没跟人说过。我为他守住这个秘密至今。感谢那副窗帘,使得我们那刻互不相见,互不为难。
两个事情都发生在十字路口,我的角色扮演完全不一样。我看见自己看见了自己。
写作,你竟然有如此魔力。保守秘密这件事情上,你让我功亏一篑,还出卖了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