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老雷的第886篇镜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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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岁半的儿子,在他的欲求没有达到满足的时候会生气的说以下这样的话:
>***哼!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哼!我再也不带你玩了!***
***哼!我再也不给你糖吃了!***
这样的话从一个5岁半的孩子嘴里讲出来,我们会觉得非常的可爱。不过,让我觉得可笑的是,在日常的职场中那些有着所谓丰富工作和管理经验的管理者们大部分的管理方式居然是与我的孩子说出的这些话本质上是一样的:
“哼!我再也不喜欢你了!”——**你等着被我穿小鞋吧!**
“哼!我再也不带你玩了!”——**有升职的机会我是不会给你的!**
“哼!我再也不给你糖吃了!”——**有赚取的项目我不会让你参与的!**
其实,无论是我的孩子还是职场中的管理者,说出这样的话或者做出这样的事情,本质上都是默认自己对他人拥有不对等的裁判权——我能够以这样的事情来惩罚你,因为我是满足你的需求的资源拥有者和分配者,“被我喜欢”“被我带着玩”“被我给糖吃”是你满足自己需求唯一的途径,我拥有的权力可以让,你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甚至使你的生活质量会降低,所以我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管理制约你,甚至胁迫你。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当我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我觉得这小小的威胁非常的可爱,虽然我并不在意他是否带我玩,他是否会喜欢我,更何况他的糖都是我买的。
但在职场中,做出这样事的管理者真的是资源的唯一拥有者和分配者吗?对于被管理者,真的只能通过服从来获得自己想要的资源和收益吗?还是只是被管理者这样的方式吓唬住了呢?
所以我觉得管理者做出这样的事就很可笑。当然,如果被管理者真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生存方法的话,那的确也是个人能力的缺陷。能够认清自己能力的缺陷,也不失是一种进步。
同样的话,同样的事,在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在不同的人手中做出来,则产生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可爱与可笑之间,你究竟如何说如何做的呢